2008国际工业设计研讨会暨第十三届全国工业设计学术年会及2008深港工业设计创新论坛将举行...
外观设计专利(Industrial Design)是指: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。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,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。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我国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第二条中规定: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可见,
无锡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(1)是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(2)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(3)必须富有美感;(4)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。
产品设计是一个创造性的综合信息处理过程,它最终的结果是通过线条、符号、数字和色彩把全新的产品显现在图纸和屏幕上。它将人的某种目的或需要转换为一个具体的物理形式或工具的过程,把一种计划、规划设想、问题解决的方法,通过具体的载体,以美好的形式表达出来。
产品设计反映着一个时代的经济、技术和文化。
工业设计 (industrial design)是人类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,它包含于一切人造物品的形成过程当中。
工业设计概念:目前被广泛采用的定义是国际工业设计协会联合会(ICSID)(全称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ocieties of Industrial Design)在1980年的巴黎年会上为工业设计下的修正定义:"就批量生产的工业
无锡产品设计而言,凭借训练、技术知识、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、结构、形态、色彩、表面加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,叫做工业设计。" (1970年国际工业设计协会(ICSID)为工业设计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: “工业设计,是一种根据产业状况以决定制作物品之适应特质的创造活动。适应物品特质, 不单指物品的结构, 而是兼顾使用者和生产者双方的观点, 使抽象的概念系统化, 完成统一而具体化的物品形象, 意即着眼于根本的结构与机能间的相互关系, 其根据工业生产的条件扩大了人类环境的局面
。”